苏建函教〔2010〕90号
关于推荐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员继续教育
培训机构和师资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驻外办事处:
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员证书到期人员继续教育和复检换证工作将于2月在各地开展。为保证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构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员继续教育培训支撑体系,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员继续教育和复检换证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做好本地区培训机构和师资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培训机构的条件
各省辖市、厅驻外办事处推荐的培训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法人单位,有两年以上建设系统教育培训服务经历;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的教学设施;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稳定;
4、3名以上专职教学管理人员,10名以上中高级职称或相当资质证书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5、服务优质、收费合理,近两年培训建设类专业人员1000人次以上。
二、推荐师资的条件
各省辖市、厅驻外办事处推荐的培训师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长期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具有建设工程及相近专业中高级职称;
3、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各地推荐的师资人数控制在6~10名(按每个培训点2人计算)。
三、几点要求
1、请各省辖市、厅各相关驻外办事处尽快确定推荐名单,并务必将有关推荐申报材料于2010年2月6日前报送省建设厅人教处,逾期不再受理。
2、各地推荐的培训机构名单经审核,师资经培训合格后向社会公布。
3、各培训点的师资由各省辖市统一调配,原则上每个培训点最少要配备2名授课教师。
联系人:厅人教处,陈曦、刘斌,025-51868817。
附件:
1、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推荐表;
2、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员继续教育培训师资推荐表。
二○一○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推荐 继续教育 培训机构 师资
附件1:
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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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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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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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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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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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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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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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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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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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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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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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用
授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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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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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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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
建设主
管部门
推荐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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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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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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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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